8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三名副行长同时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处罚。
跟据罚单披露,彭军担任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副行长、贷审会主任委员期间,应对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贷款调查、审查严重不尽职承担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刘红担任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副行长期间,应对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缺乏对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的有效监控承担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吴桂梅担任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副行长期间,应对邮储银行奎屯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缺乏对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的有效监控承担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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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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