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一员工被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事项直接责任人

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一员工被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事项直接责任人
2022年05月13日 11:19 金融一线

  5月13日消息,赤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刘帅作为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在投保人非被保险人父母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事项直接责任人,被赤峰银保监分局警告并罚款1万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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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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