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姓关注)
11月2日,车主杨先生驾车途经安徽六安舒城县干汊河镇G346国道时,遇三头野猪横穿马路,躲避不及发生碰撞。杨先生称,当时并未超速但夜晚视野受限,紧急刹车后仍撞上其中一头百余斤的野猪,野猪当场死亡,车子的保险杠及轮胎护板受损,车辆被拖至特斯拉4S店,定损金额达2.3万元。他表示,当时已做出最优驾驶处理,遂对“因操作不当”负全责感到不解。4日,辖区交警队工作人员解释道,因野猪不属于交通参与者遂以单方事故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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