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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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1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除使用电汇方式支付款项外,可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人民币8,074,000元“特纸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051%;累计转股数量为548,86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137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特纸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61,92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7949%。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3,000元“特纸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004%;转股数量为2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00号文同意,公司67,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2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8.5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调整为1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因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2年10月19日起,“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14.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起调整为14.5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调整为14.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8月15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15,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的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100%解除限售标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6,2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11月6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6,24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纸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31日起调整为13.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3,000元“特纸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0004%;转股数量为20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人民币8,074,000元“特纸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051%;累计转股数量为548,86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0.137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特纸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61,92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794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特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0-8566059

  公司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提供不超过28,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浙江五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4,434.0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6,5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3.27%,对外担保余额为399,28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4.8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40,000万元(不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浦发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2024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9,164.70万元,负债总额69,287.71万元,净资产89,876.9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1,790.38万元,净利润-1,582.1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8,841.02万元,负债总额115,170.54万元,净资产93,670.4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8,151.65万元,净利润3,539.06万元。

  (二)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浙江五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28,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6,5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3.27%,对外担保余额为399,28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4.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3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024,0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1.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934,685.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3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96,949.41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五洲特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五洲特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五洲特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024,0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1.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934,685.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3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96,949.41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相应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除使用电汇方式支付款项外,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以支付相应款项,并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具体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相关采购合同涉及的资金支付条款,公司将上述增值税发票或采购合同涉及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并支付给相关供应商;

  (三)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到期当天,上述银行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该笔保证金利息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调查、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支付相应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支付相应款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相应款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除使用电汇方式支付款项外,可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相应款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相应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相应款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追加投资情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诚宇”)投资42,374.26万元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公用码头工程项目”)。

  因建设内容增加,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勘探及现场进展情况,原建设内容需增加一定投资额。据此,本次拟追加投资44,224.52万元,用以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本项目合计投资86,598.78万元。

  ● 本次投资项目总体概况

  投资标的名称: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

  投资金额: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合计投资86,598.7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九江诚宇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为负数,本项目因建设内容增加需追加投资,建设总投入约86,598.78万元,除自有资金外,九江诚宇将利用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资金缺口,如果融资渠道不畅,则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码头为公用码头,除承担本公司物流业务外,还可承接外部业务,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业务量相对不能饱和,进而影响投资回报的风险。

  3、九江诚宇拟在建设期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码头运营、技术及管理人才,如果后期的运营、技术及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等措施,可能导致面临处罚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江西基地位于沿江临港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随着江西基地各机制纸和化机浆产线的全面建成,物流吞吐量同步上升。为降低公司物流成本,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诚宇将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诚宇投资42,374.26万元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

  因建设内容增加,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勘探及现场进展情况,原建设内容需增加一定投资额。据此,本次拟追加投资44,224.52万元,用以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本项目合计投资86,598.78万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议案》。本次追加投资建设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MA35W3XL1K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大道2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赵晨佳

  注册资本:2,650万元

  股东: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道路、内河、海上普通货物运输,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码头港口设施经营,陆上、内河、海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主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九江诚宇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由九江诚宇建设投资,建设地点位于长江中游湖口水道中下段右岸一侧,九江长江大桥下游约37公里处。拟建设4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船舶靠泊),码头年吞吐量70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735万吨,码头占用岸线长656m。

  本次将新增建设木片堆场部分、输煤系统及下游散货系统、散货仓库及件杂仓库。

  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目前已开始建设。

  (二)本项目市场定位

  本项目建成后为公用码头,除承担本公司物流业务外,还可承接外部业务。

  (三)本项目可行性分析

  1、 拟建港区具备良好的建设自然条件。

  拟建工程位于长江中游湖口水道中下段右岸一侧,九江长江大桥下游约 37km处,水路距吴淞口约751km。因张家洲尾的汇流区基本稳定,河槽形态较规整,深泓居中,右岸稳定性较高,拟建码头所在水域河床较稳定,其近岸水域水深条件良好,根据地形及流场、流速资料,码头前沿线与水流方向基本平行。码头前沿线泥面高程在-3.00m左右,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掉头水域的水深均可满足设计船型的停泊和行驶需要。码头工程建筑物和停泊水域不占用主航道水域,不影响现行主航道布置。码头工程为透空式高桩梁板结构形式,占用河道行洪面积很小,因此工程实施后,对河道水位、流速影响很小,对行洪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2、拟建港区具备建设的外协条件和集疏运条件。

  本工程是为江西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配套建设的公用码头工程,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预留工业园区西侧,码头区水、电、信等均可依托后方设施供给;本工程通过沿江道路可方便的连入城市交通网络和高速公路网络,码头集疏运条件十分便利。

  3、拟建码头区具备建设的施工条件。

  九江湖口地区水泥、钢材、砂、石料供应充足,质地良好,并有多家技术力量雄厚,机具设备齐全的航务工程施工队伍,完全能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施工期用水、用电、通讯均可依托后方就近解决。

  综上,拟建码头区具备良好的自然条件、外协条件、集疏运条件和施工条件,码头建设是完全可行的。

  (四)本项目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九江诚宇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已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江西省林业局、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湖口县应急管理局、九江市航口航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江海事局等出具的相关审批文件。本项目已取得建设码头的相关资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五)其他说明

  码头建设期为18个月,长江中下游建有大型的、成熟的码头泊位,公司拟在建设期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码头运营、技术及管理人才,为码头建设、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江西基地位于沿江临港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随着江西基地各机制纸和化机浆产线的全面建成,物流吞吐量同步上升。利用水路运输并自建码头,可降低公司物流成本,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九江诚宇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为负数,本项目因建设内容增加需追加投资,建设总投入约86,598.78万元,除自有资金外,九江诚宇将利用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资金缺口,如果融资渠道不畅,则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二)九江港湖口港区银砂湾作业区码头为公用码头,除承担本公司物流业务外,还可承接外部业务,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业务量相对不能饱和,进而影响投资回报的风险。

  (三)九江诚宇拟在建设期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码头运营、技术及管理人才,如果后期的运营、技术及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等措施,可能导致面临处罚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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