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嘉兴日报
■通讯员 钱艳夏 记者 周明丽
本报讯 怎样才能用低的价格买到贵的东西呢?她的脑洞够大。记者从南湖区公安分局七星派出所获悉,最近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超市负责人报警,称有一名顾客频繁用偷换条形码的方式,低价“购买”高价商品,涉嫌盗窃,总金额约1000元。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通过调取超市监控录像,揭开了谜团。
“查监控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人把低价的标签贴到高价的袋子上面,直接就拿去付钱了。”监控画面中,一名女子利用超市管理疏漏,将高价商品的条形码偷偷替换为低价商品的条形码,在结账时成功骗过了收银系统,多次以远低于商品实际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超市生鲜部门主管孙先生说,他也是查看监控录像才发现的,这名女子手法熟练,多次得逞。她每次选择在超市顾客较多或工作人员忙碌时动手,将低价标签贴在高价商品的包装上,然后若无其事地前往收银台付款。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超市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民警查看过往监控录像发现,2024年11月初至案发时,该女子先后10余次“狸猫换太子”,盗窃金额共计1000余元。
生鲜区是该女子主要动手区。根据超市生鲜主管提供的记录,该女子最早使用该手法的一次发生在去年11月2日,趁人不备时,她在散称肉袋子上以241元的标签换掉了原价324元的标签。去年11月10日,该女子再次来到该超市,用相同的方式,以210元的价格将331元的散称肉买走。之后还有多次“偷梁换柱”。
查实其犯罪行为后,七星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将其抓获。
该女子姓唐,是四川人,来嘉兴已经十几年了。唐某供认,去年10月上旬,她带着自己的篮子前往超市买肉,篮子内“刚好”放有前一天购买物品的标签。回家后,她对比购物小票与商品实际价格,发现标签混淆可能导致支付金额减少。这一发现让唐某心生贪念,她开始有意识地利用这一漏洞。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当唐某最后一次故技重施时,被超市生鲜主管当场发现并报警。
最终,唐某不仅赔偿了超市的全部损失,还被依法行政拘留,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七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追求性价比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通过比价购物、利用优惠券、参加促销活动等方式节省开支,而不是通过欺诈等违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加强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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