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向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8,60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出资19,686万元,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燃气”)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出资18,91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美姑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43,600万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东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出资22,950万元,广元燃气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出资22,0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会东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堵格二期、小街二期、淌塘三期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沙马乃托二期、四季吉二期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039号)。
二、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广元燃气、美姑公司、会东公司分别签署了《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相关方
增资方1: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
增资方2: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点有限公司(简称“广元燃气”)
目标公司1: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2: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增资与认缴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1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600万元,川能动力认缴现金出资19,686万元,广元燃气认缴现金出资18,914万元。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2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川能动力认缴现金出资22,950万元,广元燃气认缴现金出资22,050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各方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1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3,600万元,其中川能动力出资22,236万元,持股比例51%;广元燃气出资21,364万元,持股比例49%;目标公司2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0万元,其中川能动力出资25,500万元,持股比例51%;广元燃气出资24,500万元,持股比例49%.
(三)工商登记
增资方自缴付增资款至目标公司账户之日,享有缴付增资款对应的股东权利,目标公司1、2应于每次收到增资方缴付的增资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调整股东名册股东实缴资本金额。目标公司1、2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按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文件。
(四)协议的生效
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资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新能源主业发展规划,上述增资资金主要系美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沙马乃托二期、四季吉二期风电场以及会东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会东县堵格二期风电项目、淌塘三期风电场项目和小街二期风电场项目资本金,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快速提升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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