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7号)文件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620.00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8,225.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9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4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5〕第0563号)予以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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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注销专户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为数字出版项目子项目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的专户。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武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武门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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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结项。当时,因有少量项目履约保证金尚未支付,故未能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实施完毕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2-030)。
三、本次专户注销情况
近日,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应付未付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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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在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相关规定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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