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宁波韵升(600366.SH)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吉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吉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在2020年4月30日至6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78.79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但未按规定及时注销相应股份并披露相关信息,迟至2024年11月15日才对上述回购股份中到期的84.3万股予以注销并披露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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