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告知函,省交投集团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镇洋转债”),变动达“镇洋转债”发行总量的10.6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公司6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
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集团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镇洋转债” 3,668,4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5.58%。
二、前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1、省交投集团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镇洋转债”792,5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可转债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省交投集团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镇洋转债” 707,8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可转债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3、省交投集团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镇洋转债” 966,5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可转债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三、本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集团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镇洋转债”700,59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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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和分项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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