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4年12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10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一)至(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3日14:00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24年12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11点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日常业务需要等实际情况考虑,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着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与招商银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金融业务合作,未来亦预期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此项交易的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同时本公司按照自愿及非独家的市场原则与招商银行进行合作,招商银行只是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公司将根据商业原则及商业判断选择合作方。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缪建民先生为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将招商银行自2024年6月13日起认定为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公司在招商银行新增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与招商银行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金融业务合作,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期将继续与招商银行保持合作关系。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将招商银行自2024年6月13日起认定为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其下属公司自2024年6月13日起新签署的若干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存放资金的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除上表所列明细资料外,本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之前与招商银行已签署若干服务协议。根据在2024年6月13日之前已签署的服务协议及在2024年6月13日之后新签署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1-11月期间,于招商银行存放资金的日终最高本金余额为1,212,510,041.01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余额为1,002,325,896.06元;向招商银行借款(含银行借款、开具国内信用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日终最高本金余额为1,083,860,000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余额为318,227,642.90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3.成立日期:1987年3月31日
4.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5.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6.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缪建民先生担任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将招商银行自2024年6月13日起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交易执行正常。招商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中,招商银行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余额上限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2025年度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招商银行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同一项目下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结算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3.关联交易期限
2025年度,上述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如果后续年度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的,本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出于日常业务需要等实际情况考虑,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进行追加,合计追加不超过12,400万元。上述追加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6,340万元。同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额度将不超过99,740万元(在关联交易的总额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本次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1-11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本次追加2024年度预计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运属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起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表中2024年1-11月份公司与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外运集运实际发生的金额仅为2024年6-11月份的金额。
注2: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关联交易的总额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四)本次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原因
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92,937.71万元(未经审计),在股东大会前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度范围内。公司为更有利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及核算,并结合日常业务需要等实际情况考虑,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进行追加,合计追加不超过12,400万元,即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112,14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徐颂
注册资本:249,907.466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一层1101
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注册资本:729,421.6875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24年3月9日);普通货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及客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船舶租赁;信息技术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港口的一致行动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于道远
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陶国飞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任董事、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出于日常业务需要等实际情况考虑,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3日
至2025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
联系电话:0595-28092211 传真:0595-28000935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3.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期为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10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1-11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运属于招商局集团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起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表中2024年1-11月份公司与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外运集运实际发生的金额仅为2024年6-11月份的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上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是指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注3: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徐颂
注册资本:249,907.466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7日
注册地点: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贤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装卸、仓储、服务;船舶物资供应;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海产品、滑石、镁砂、编制袋、食品、木制品、服装、针织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代办货物包装、托运、水路运输、非金属矿石、生铁销售、塑料包装制品、植物油;国际客运服务、代售船票、托运行李;废旧物资回收;广告招商代理、制作、设计;船舶供给(日用品供给,船舶燃油除外)、水泥方砖生产、水泥方砖铺设、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工程咨询。供水、供暖;污染物应急防治和污染物接收处置(凭资质证经营);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销石油液化气,日用百货、纺织品、皮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船舶材料(除应经审批的),通讯器材经销及代理服务,船舶废旧物品(不含危险废物)回收及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汽车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清洁服务、会议服务、绿化管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不动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营口港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合计持有45.929%股份的大股东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港口的一致行动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一层1101
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注册资本:729,421.6875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24年3月9日);普通货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及客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船舶租赁;信息技术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港口的一致行动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4.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川念路888号10幢
法定代表人:柳长满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河彬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5.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4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九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国务院
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招商局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拟向招商轮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外运集运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与招商轮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将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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