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悦享”)提供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美年”)、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美年”)分别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1,100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美华”)提供全部债权本金人民币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曙美年”)、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美年”)分别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健康”)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慈铭”)提供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以下简称“贵州银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南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1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兆”)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为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年”)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普惠”)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年”)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从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分别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600万元至萧山美年、慈溪美年,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萧山美年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为慈溪美年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7,2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50万元;从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至无锡美华,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无锡美华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49,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8,900万元;从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至青岛慈铭,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青岛慈铭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48,9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9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范凯红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6号1楼北侧、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万元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健康体检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大连悦享77.67%的股权,大连悦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大连悦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4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萧山美年100%的股权,萧山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萧山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叶欣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101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969.1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院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金华美年100%的股权,金华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金华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4、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崔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通文路1795号5-101室、5-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杭州美年100%的股权,杭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杭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5、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福玉
注册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60号五楼部分、六楼全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3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无锡美华100%的股权,无锡美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无锡美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6、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恒茂商业中心1号楼1-6至12、1-14、2-1至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曙美年100%的股权,海曙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海曙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7、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人和路558号友谊商厦1-1、2-1、3-1、4-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慈溪美年76.00%的股权,慈溪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慈溪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8、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成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91号院1号楼-1至5层101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89.1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和间接持有慈铭健康100%的股权,慈铭健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慈铭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9、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毛晓骏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飞雨路5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丽水美年90.00%的股权,丽水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丽水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0、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8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厦门美年100.00%的股权,厦门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厦门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1、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251号1层、2层、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从事医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百货、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上海美年100.00%的股权,上海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海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2、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8号五层501、502、505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青岛慈铭100.00%的股权,青岛慈铭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青岛慈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3、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9日
法定代表人:申雨樵
注册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写字楼3、4、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黔东南美年100.00%的股权,黔东南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黔东南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4、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二办公楼5层1-2单元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北京美兆56.70%的股权,北京美兆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北京美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5、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王嘉红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五路2号宏远研发大厦6号研发楼1层(13号铺、14号铺)、2层、3层、4层、5层、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销售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东莞美年59.00%的股权,东莞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东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6、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1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1.8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新疆普惠100.00%的股权,新疆普惠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新疆普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7、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商务中心2号门负一层(北侧001-0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安徽美年100.00%的股权,安徽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安徽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1)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2)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含复息);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公司与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杭州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5、公司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公司与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7、公司与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8、公司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9、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10、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2)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等)。(3)依据本条上述条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1、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债务人: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险保单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或解除主合同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债权人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
12、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13、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4、公司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5、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4,165.2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8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4,326.0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14%;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314.2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大连悦享);
2、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萧山美年、杭州美年);
3、公司与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华美年);
4、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无锡美华);
5、公司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曙美年、慈溪美年);
6、公司与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慈铭健康);
7、公司与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丽水美年);
8、公司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美年);
9、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美年);
10、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青岛慈铭);
11、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黔东南美年);
12、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北京美兆);
13、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美年);
14、公司及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补充协议》;
15、公司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新疆普惠);
16、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安徽美年)。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