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庆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4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000,97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000,976.8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海波
3.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编:234011
5.传真:0557-3982260
6.电子邮箱:283563672@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4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杨林、周伟、陈稼轩、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
1.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因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增加公司效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皖北煤电集团协商,公司拟继续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并与其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参与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协议条款除担保费用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审议程序: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议案。因公司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继续签订为期三年的《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协议条款除担保费用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在该协议框架下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公司股票659,53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54.96%,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集团内企业客户自愿参加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由协议银行向集团内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参与方式
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主要是参与票据池的质押融资。即: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票据参与票据池,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进入票据池,办理票据质押进行融资。在总体质押额度内,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剩余部分可调剂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
(三)实施额度
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担保费率
考虑到融资利率的不断下调,参照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收费标准,拟将票据池内担保费率由原年化0.8%调整为年化0.6%。
具体是指,就公司而言,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超过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应当就超过额度向提供质押的他方按使用的实际天数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年化0.6%计算;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不足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通过该池质押的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按使用的实际天数付给公司担保费,担保费率年化0.6%。
(五)业务参与期限
本次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票据池的资金安全,皖北煤电集团将设立保证金账户建立票据池保证金。不论票据池本身的担保如何,如果因为票据池质押融资导致公司损失的,皖北煤电集团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票据池仅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使用,不得使用于或作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生此等情况,则公司有权无条件退出票据池,并要求皖北煤电集团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该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参与票据池业务协议》的议案,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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