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增资及收购少部分股权的交易方式实现对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联创超导”)并表,交易披露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在回函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樱”)母公司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谷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问题1、2023年度盈谷股份对标的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2,500万元,而标的公司预收款项科目未显示该笔款项;问题2、标的公司2023年度对宁夏旭樱实现7,539.82万元销售收入,但盈谷股份2023年年报未将标的公司列入其前五大供应商名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4-063)。
二、关于拟终止本次交易的说明
1、标的公司2023年度上述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母公司盈谷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涉及收入确认问题,主要表现为双方对验收时点的理解不同导致标的公司收入确认与对方资产入账时点出现差异,标的公司相关收入确认于2023年,对方资产入账时间为2024年,双方暂无法统一。
2、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的有效期已经期满失效,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也即将期满失效,若继续推进交易,需重新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
3、截至2024年10月底,标的公司实现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4,520.84万元、净利润-1,311.7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470.16万元,与前期资产评估报告中测算的2024年业绩预测数据全年目标(营业收入32,968.14万元,净利润4,600.13万元)差距较大。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拟决定终止上述交易,后续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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