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议案》,基于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拟与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招商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拟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云中马智造以总价人民币8,320万元成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SY-A-03;用地面积:277,019.80平方米),并与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中马智造已经完成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浙(2024)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362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云中马智造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1、权利人: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松阳经济开发区新兴区块SY-A-03号地块
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权利性质:出让
6、用途:工业用地
7、面积:277,019.80㎡
8、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4年12月09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云中马智造竞得松阳县编号SY-A-0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该地块将被用于实施建设云中马“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产业基地项目(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年产16.5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及1.5万吨涤纶DTY丝建设项目)(项目以在发改委最终实际备案名称为准)。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规模,并向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延伸,以保障主营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云中马智造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云中马智造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和云中马智造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云中马智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竞得土地后,云中马智造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环境评估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着不确定性。
2、云中马智造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满足项目开工时间、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要求,如未能满足相关要求,云中马智造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及继续履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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