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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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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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三明海衡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3年 12月19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50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三明海衡供应链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5年07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陈景宽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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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3年8月8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至之三

  法定代表人:陈景宽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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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漳州海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路9号

  法定代表人:朱学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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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漳州海明物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单位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或业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2.上述担保事项是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被担保方系担保方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方或其控股股东对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对被担保方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为其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余额为人民币304,211.1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9%。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没有发生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3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5年度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实现稳健经营,合理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2025年度拟申请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纸浆、瓦楞纸、双胶纸、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螺纹钢、热卷、铜、工业硅、白糖、玉米、菜粕、花生、菜籽油、棕榈油、豆粕、大豆、原木、多晶硅、硅铁、小麦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2)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3.交易金额:(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2)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60,000万美元,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交割风险。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5年度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交易方式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纸浆、瓦楞纸、双胶纸、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螺纹钢、热卷、铜、工业硅、白糖、玉米、菜粕、花生、菜籽油、棕榈油、豆粕、大豆、原木、多晶硅、硅铁、小麦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

  1.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港务贸易拟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60,000万美元,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港务贸易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分析

  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就是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汇率随市场环境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的汇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例如进口业务锁定远期售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下降),企业存在机会损失的风险,无形中增加货物进口成本;反之,出口业务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贬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上升),企业已锁定较低的结汇汇率,将减少企业未来的实际人民币收入。

  2.操作风险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占用授信额度或补充缴交保证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控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港务贸易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港务贸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货和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允许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最大程度地对冲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2.港务贸易在本公司审批范围内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业务、缴交保证金。以港务贸易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港务贸易须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港务贸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跟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明确并严格执行前台、中台、后台的职责,根据岗位分离原则,前、中、后台人员不相互兼任,建立有效交叉监督机制。各岗位人员如发现业务交易存在违规操作,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4.港务贸易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5.港务贸易经营层负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统筹业务相关实施计划和交易方案,建立业务全流程监控体系和日台账机制,做好动态跟踪和风险控制工作。

  6.本公司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的决策机制、审批程序和管控机制等,并指定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业务的日常操作及风险管控,对异常事项即时预警,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和流程。

  7.本公司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港务贸易每季度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业务季报表及相关附报文档,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验审完成后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开展业务专项报告;同时对业务情况建立临时报告制度,在特殊情形时编制业务临时报告,描述风险事件,提出应对策略或止损建议。

  8.本公司定期组织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9.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等的,本公司及港务贸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详细处置方案,妥善做好应急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3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其中,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根据本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建立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尽可能选择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单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本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单项投资的期限和资金可能偏离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本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本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本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3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投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申请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下属企业与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合计持有本公司386,907,5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16%,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港务集团持有港务投资100%股权,并通过港务投资间接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港务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际港务资产总额2,993,295.64万元,负债总额1,796,370.64万元,净资产1,196,925.0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540,748.97万元,归母净利润49,150.3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际港务资产总额2,840,075.04万元,负债总额1,619,824.45万元,净资产1,220,250.5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96,323.78万元,归母净利润44,335.10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国际港务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际港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国际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务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以及港口工程建设、口岸信息、港航金融服务等,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港务集团资产总额4,867,398.50万元,负债总额3,356,303.75万元,净资产1,511,094.7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74,264.66万元,归母净利润22,163.4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务集团资产总额4,855,929.97万元,负债总额3,301,772.76万元,净资产1,554,157.2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799,846.98万元,归母净利润27,031.60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港务集团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港务集团持有港务投资100%股权,并通过港务投资间接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港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港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务投资为持股平台型企业,不从事实际的业务经营、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港务投资资产总额3,002,850.02万元,负债总额2,003,095.24万元,净资产999,754.7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540,678.22万元,归母净利润42,735.8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港务投资资产总额2,841,571.71万元,负债总额1,799,297.16万元,净资产1,042,274.5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96,323.78万元,归母净利润39,353.48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港务投资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际港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港务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投资与港务集团2025年度拟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下属企业与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港务、港务投资及港务集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及下属企业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与港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6,322.80万元。

  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国际港务借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借款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70,350.00万元。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港务集团借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借款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促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在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符合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合计9,678,550.00元,截至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9,678,550.00元,剩余账面价值为0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主要是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而产生的坏账损失。公司子公司已根据其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坏账核销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后续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相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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