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发行100,0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65,078,903股,增加至665,078,903股,注册资本由565,078,903元,增加至665,078,903元。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逐步将部分业务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前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后股本增加,以及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等,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27)。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成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为公司本次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马施云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8)。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东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129)。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马施云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用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华马施云成立于2014年,是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是大华国际(香港)的成员所之一,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航运、运输及物流、金融服务、保险、地产及建筑、医疗保健、能源、采矿和天然资源、制造及分销、教育﹑科技等多个行业。
大华马施云的注册地址为九龙尖沙咀广东道11-19号环球金融中心北座10楼。
大华马施云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 大华马施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且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大华马施云的董事总经理为邓海莲。截至2023年度,大华马施云合伙人人数为19人,香港执业会计师人数共21人,大华马施云拥有145名从业人员。大华马施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马施云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大华马施云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大华马施云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马施云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上市公司年报境外审计费用暂定160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调整并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马施云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马施云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大华马施云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执业情况良好,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马施云为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大华马施云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境外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成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为公司本次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监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马施云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48号),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29,967,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发行100,0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龍蟠科技”,英文简称为“LOPAL TECH”,股份代号为“24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保荐人一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4年11月24日失效。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上述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65,078,903股,增加至665,078,903股,注册资本由565,078,903元,增加至665,078,903元。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逐步将部分业务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前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后股本增加,以及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等,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6、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7、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8、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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