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天津”)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30个月,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恒信天津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同意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述融资租赁机构要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医大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神药业”)为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华神药业与恒信天津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神药业为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履行相应的审批后,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神药业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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