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银行与*ST宁科实控人虞建明间的关系由来已久。
日前,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股票简称*ST宁科,600165.SH)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因一笔接近5亿元的贷款逾期,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海棠支行)对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俊)、宁科生物等在内的11名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浮出水面的还有宁科生物此前的违规担保操作。
银柿财经注意到,广东鸿俊向南粤银行海棠支行的贷款,最终流向或仍是宁科生物。同时,南粤银行与宁科生物间,亦曾有大量交集。
南粤银行追债11位责任主体,违规担保操作浮出水面
具体来看,这笔近5亿元的借款,围绕宁科生物一家核心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展开。
中科新材成立于2017年6月,是虞建明入主后,宁科生物出资5亿元设立的重要子公司。彼时,股票简称仍为“新日恒力”的宁科生物计划利用宁夏丰富的资源,采用购买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月桂二酸生产技术,建设5.0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预计总投资18.72亿元。
成立一年后,中科新材迎来新的股东。2018年12月,宁科生物、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亿)与中科新材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由宁科生物对中科新材出资增至5.1亿元,宁夏顺亿对中科新材出资4.9亿元,各方将出资用于月桂二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增资完成后的2019年2月,宁科生物在中科新材的持股降至51%,宁夏顺亿持股49%。双方约定,在协议签署60天内、120天内和210天内,均完成实缴。
不过,宁夏顺亿并未履行实缴,并于半年后转让中科新材股份。2019年9月,宁夏顺亿将所持49%股份全部转让于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新材),德运新材承担了在当年11月30日前实缴的义务。
从交易实质看,德运新材的“接盘”更类似于借款。宁科生物亦在此后披露,根据双方协议,公司存在无条件向德运新材支付相应差额补足义务,故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向德运新材取得的筹资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
宁科生物在2021年履行了回购。2021年12月份,宁科生物公告称,以公司持有的中科新材49%股权作质押,向广东鸿俊借款5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6%,该笔借款用于回购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新材)持有的中科新材49%股权及相应利息。
从此次重大诉讼报告看,上述质押股份的质权人并非广东鸿俊,5亿元资金的真正出资方亦非广东鸿俊,而是南粤银行海棠支行。2022年1月25日,南粤银行海棠支行与宁科生物正式签署了编号为南粤2022年海棠最高质字第003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完成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宁科生物此次公告显示,上述《最高额质押合同》的签订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也未履行审议决策流程,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构成违规担保。
南粤银行海棠支行此次提起诉讼,则是由于上述贷款的逾期,其表示,被告广东鸿俊、宁科生物等11名相关责任主体均未能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与广东南粤银行海棠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
南粤银行海棠支行请求判令,被告广东鸿俊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86亿元及利息,本息合计5.79亿元;判令其对被告广东鸿俊、宁科生物等相关责任主体提供的抵押、质押财产经法定程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第1项诉讼请求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南粤银行与虞建明往来密切
广东鸿俊与宁科生物的实控人虞建明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企查查显示,广东鸿俊成立于2012年,最初股东为湛江华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华森)、上海晨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力投资),两家公司各自持股51%、49%。
湛江华森持有广东中能木业有限公司接近42%股份,广东中能木业有一位名叫虞建隆的董事,其曾在虞建明目前担任法人的盛翌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上海晨力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其法定代表人为虞玲丹,曾持有同样已注销的广东晨力纸业有限公司6%股份。湛江华森则曾是广东晨力纸业有限公司大股东。
2019年和2021年,广东鸿俊接连发生股权变动,谢谱、孙兰英两个自然人相继接过广东鸿俊100%股权。而就在2022年1月25日,南粤银行海棠支行与宁科生物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同日,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姆依铜业)从孙兰英手中接过广东鸿俊73.5294%的股份。
上海埃姆依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虞建明的妹夫虞文白曾是埃姆依铜业的股东、高管。同时,虞文白还曾是上海埃姆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姆依电器)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和董事,而一位名为陈约龙的人,目前为埃姆依铜业法定代表人,亦曾出任过埃姆依电器的法定代表人。
从一系列线索看,宁科生物“援军”广东鸿俊,较大可能系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找到的“马甲”。此外,银柿财经了解到,实际出资方南粤银行,与虞建明间的关系也由来已久。
据了解,虞建明与南粤银行一位原行长交往密切,在虞建明入主*ST宁科后,曾主导一起重大并购案件,在这背后,南粤银行提供了贷款支持,而这位行长也“亲自下场”,参与了内幕交易。
证监会2019年1月28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粤银行原行长李甫与虞建明相识十多年,关系密切。虞建明旗下多个企业与南粤银行有贷款业务往来,南粤银行曾在2015年6月为上海中能提供9.5亿元结构化融资额度授信,虞建明前往南粤银行时均会到李甫办公室与其见面。虞建明妹夫虞文白的公司也曾在南粤银行办理过贷款。
在成为新日恒力(即现*ST宁科)实际控制人后,2015年,虞建明计划让*ST宁科收购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干细胞),实现产业升级。彼时,博雅干细胞80%股权对价高达15.66亿元,上市公司均以现金支付,现金来源为公司向虞建明旗下上海中能、南粤银行、平安信托的借款,金额分别为5亿元、9亿元、9亿元。
证监会的公告显示,上述内幕信息不晚于2015年7月10日形成,公开于10月28日。在此期间,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虞建明在2015年8月份与李甫共联络25次;同时,李甫将虞建明拟申请贷款用于并购的信息告诉了配偶刘丹。
经查明,2015年8月8日、11日、12日,李甫与虞建明共联络18次,8月13日“刘丹”账户收到虞建明借款500万元,再结合自有资金,于当日全部买入“新日恒力”,成交187,700股,成交金额5,584,510元。8月19日李甫与虞某明短信联络7次。8月20日至24日“刘丹”账户在停牌前共卖出7,700股“新日恒力”,成交金额237,820元。11月19日股票复牌后,11月24日至12月22日“刘丹”账户将所持“新日恒力”全部卖出,成交金额9,229,158元,实际获利4,487,398.72元。
证监会还指出,“刘丹”账户资金中有61.2万元来自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及理财账户,有500万元经过多道转账来自上海埃姆依电器有限公司,系李甫向虞建明所借。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李甫、刘丹处以“没一罚三”,没收违法所得4,487,398.72元,并处以13,462,196.16元罚款。
南粤银行的年报显示,2015年,李甫作为行长、执行董事,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特殊资产经营部,协管战略部,监管公司业务条线(公司金融客户管理部、公司金融产品业务部、投资银行部、企划管理部)。不过,到2016年,其已卸任高管,仅担任执行董事,到2017年,李甫已退出南粤银行的董监高队伍。
目前,李甫同样也被南粤银行起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今年8月7日的公告显示,其受理了南粤银行诉被告韩春剑、李甫、甘宏、罗敏、洪潮、何强、黄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目前,南粤银行已提起上诉。
被告人中,韩春剑在2021年10月前为南粤银行党委书记,曾担任该行董事长一职长达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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