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4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
至2024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徐婷婷、李沛鋆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4-04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金额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三、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四、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六、担保情况: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九、评级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中期票据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中期票据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选择并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中期票据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如下: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金额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二、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1年,2年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滚动发行。
三、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四、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六、担保情况: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八、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九、评级机构(如需)、律师事务所: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短期融资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短期融资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选择并确定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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