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9号”核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鲁泰纺织”)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8,800.00万元,上述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25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38,546.00万元,已于2020年4月15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及其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外币《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决议,公司终止境内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实施的“高档印染面料生产线项目”,并将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新增投资项目海外高档面料产品线项目(一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支付海外高档面料产品线项目(一期)的投资资金。因此,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另与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募集资金的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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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投入完毕并结项。
三、募集资金账户本次销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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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时结余利息共计36.11元,已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500万元,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及履行相关程序。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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