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分别为蒲加顺先生、赵斌先生、朱立勋先生、刘天新先生、尉伟华先生、潘健先生、胡获先生、吕先锫先生、崔晓辉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蒲加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0万元整(含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意见登载于2024年1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公司年金实施细则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及相关意见登载于2024年11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 2:50 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4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12月12日下午3: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 9:15至12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中: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2、上述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2月11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商红、陈艳艳
联系电话:0830-2796927;0830-2796924
联系传真:0830-2796924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4660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6
2、投票简称:北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之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拟聘任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聘期已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网上询价、报价等公开采购比选程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决定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将不再续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不再续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2024年11月25日,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信永中和连续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信永中和聘期已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网上询价、报价等公开采购比选程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决定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整(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连续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聘期已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网上询价、报价等公开采购比选程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决定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0万元整(含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
2、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0万元整(含税)。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料。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贾云先生、杨洪红女士、雷宵宵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0万元整(含税)。
该项议案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登载于2024年1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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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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