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8万元。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陈芒、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高巍、时任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销售总监王彦东因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分别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万元、1万元、5万元。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多元行销业务部副总经理孟健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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