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翟纯香淄博报道 “您好,您是车主张某某吗?您的柴油货车今年已达到报废标准,我们将对提前报废车辆的车主发放相应补贴,希望您知悉政策,尽早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我们也会进一步做好服务。”一大早,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下简称淄川分局)尾气检测中心主任李江波就忙活了起来。他和同事们逐一拨通车主电话,向所有符合车辆淘汰政策的柴油货车车主做好政策宣贯。
自今年10月以来,淄川区积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及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
淄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淘汰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区政府还抽调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骨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对淘汰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找准问题及原因,精准施策。
淄川分局组织镇办深入村居、企业和运输单位,发放宣传材料,向车主宣贯淘汰政策和补贴标准。同时,全面排查辖区内符合淘汰标准的车辆,建立台账,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淄川分局会同区交通运输、交警大队等部门持续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排放超标、冒黑烟以及破坏尾气后处理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车辆进行查扣。同时,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责任,引导其将老旧机械送往资质合格的拆解企业,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根据淄博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淄川区需在今年年底前淘汰357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并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总计888辆的淘汰任务。截至目前,淄川区已淘汰相关车辆189辆。淄川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共361辆,截至目前,已淘汰275辆。
下一步,淄川区将持续靠前服务,确保如期完成老旧柴油货车及移动机械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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