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本次继续购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金额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陈羽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品牌运营有限公司,实施完成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2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2,000份,行权价格为9.39元/份。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冯旭先生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董事会决定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本次继续购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金额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13,004,872股,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606,25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212,398,620股。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3名,代表公司股份43,98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8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81名,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40,75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1名,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下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陈雪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
注:A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
上述各议案已经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至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五)预计本次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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