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0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05月2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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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于2024年11月15日到期,公司于当日收回上述理财的本金15,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1,747,390.64元人民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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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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