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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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情况概述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3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58,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7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7元/股、最低价为17.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77,676.4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958,876股的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的“本次注销前”的股份数是公司截至2024年11月14日的股份数,上表的“本次注销后”的股份数是公司截至2024年11月15日的股份数。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在前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韩元再先生、韩元平先生、韩元富先生、王国良先生、徐伟建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2.96%增加至64.0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韩元再先生、韩元平先生、韩元富先生、王国良先生、徐伟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并简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1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448,000股,持股比例为62.96%,本次权益变动后(2024年11月15日)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105,448,000股,持股比例变为64.01%,持股比例被动增加1.05%,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韩元再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31955********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姓名:韩元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31959********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姓名:韩元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8021961********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姓名:王国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31965********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5、姓名:徐伟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26231970********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及预留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1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8,0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81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及预留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918,000股。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5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5,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1年8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95,000股。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87,000股。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离职的2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离职的2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1,29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2年6月10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382,400股。

  2022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离职的5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离职的1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4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2年9月8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59,400股。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59,500股。

  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3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4年1月2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7,400股。

  以上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2-015、2022-030、2022-056、2023-028、2023-081)。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1,700,700股。

  3、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69号)的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公开发行了45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0亿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发行的“大元转债”自2023年6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自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大元转债”累计转股3,847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847股。

  4、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3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58,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7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7元/股、最低价为17.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77,676.4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958,876股的注销手续,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958,876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5)。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合计减少2,737,729股,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11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167,483,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2024年11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64,745,2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62.96%被动增加至64.01%,比例被动增加1.0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表内持股比例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差异。

  注2: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0年11月6日总股本167,483,000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11月15日总股本164,745,271股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0.8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0.79元/股

  ●  大元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导致“大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公开发行了4,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000万元,并于2023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元转债”,债券代码“113664”。“大元转债”的存续期为6年,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4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8年12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3.18元/股,经历次调整,截止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大元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3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58,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7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7元/股、最低价为17.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77,676.4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二)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大元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综上,“大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0.80元/股;A为本次股份回购均价21.28元/股;k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前总股本的比例,即k= -1,958,876/ 166,704,147= -1.1751%;则P1=(20.80+21.28×-1.1751%)÷(1-1.1751%)=20.7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即“大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0.80元/股调整为20.79元/股。

  因公司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导致“大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大元转债”将于2024年11月19日停止转股,自2024年11月20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11月20日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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