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黄秋松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7,1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8日,陈金培与黄秋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金培将其所持金富科技17,160,000股股份(占金富科技总股本的6.60%)转让给黄秋松,转让价款合计为14,071.20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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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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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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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黄秋松(本章中简称“乙方”)与陈金培(本章中简称“甲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金富科技17,160,000股股份,占金富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60%。
(二)交易对价
各方协商一致并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则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因素,标的股份总数为17,160,000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8.2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4,071.20万元。
(三)付款安排
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
乙方应于交割日后十个交易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110,712,000.00元。
(四)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在下列交割先决条件均得以满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并在取得深交所出具合规性确认后向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1、本协议已生效。
2、乙方已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第一笔股份转让款30,000,000.00元。
(五)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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