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1,1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联”)与招商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0月27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浙江海联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鸿”)与招商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0月27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宁波泰鸿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浙江海联供2,000万元、为宁波泰鸿提供3,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8,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8,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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