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24-007)、《栖霞建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10)。
2024年8月,公司接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73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22.86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临2024-025)。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24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 24栖霞建设MTN002,代码:102401031),发行金额8.30亿元,期限3年,起息日为2024年11月13日,兑付日为2027年11月13日,票面利率为2.88%。募集资金已经于2024年11月13日全额到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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