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低茬收割是推动秸秆禁烧关键之举。低茬收割具有秸秆利用多、土壤肥力多、虫害留存少、焚烧隐患少、粉碎还田易(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翻耕作业易等优势,能够有效避免秸秆焚烧问题。但目前多地存在留茬过高(30厘米以上)的情况。笔者多次调研了湖北江陵、监利、洪湖、仙桃等重点区域,探究深层次问题,分析了相关原因,以期找到相应对策。
原因分析
笔者发现,留茬过高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收割方式角度。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全喂式和半喂式收割机。全喂式收割机价格低(不到10万元)、收割种类多(既能收割水稻、小麦,又能收割玉米、油菜、大豆等作物)、机收损失率高(水稻收割标准≤3.5%)、留茬高。半喂式收割机价格高(20多万元)、收割种类相对少(只能收割水稻、小麦)、机收损失率低(水稻收割标准≤2.5%)、割茬低(割茬一般在3到10厘米)。全喂式收割机全年作业时间长,性价比高,市场占有率高(以江陵为例,半喂入式收割机不足十分之一),一定程度导致留茬过高情况普遍存在。
经济成本角度。从农民角度看,农民也不愿选择低茬收割。一是费用高,相较于高茬收割,低茬收割每亩平均多出费用7元—8元左右。二是损失多,全喂式收割机留茬越低,秸秆喂入量越大,脱粒效果越差,直接导致农作物收获量减少。从农机手角度看,全喂式收割机低茬收割相对更加费油、费时、费力、费机具。从经济成本角度考虑,不管是农民还是农机手,主观上更倾向于高茬收割。
监督管理角度。一是不愿管。部门职责和乡镇职责没有厘清,推诿扯皮时常有之,加之高茬收割对农民和农机手都有利,监管部门有畏难情绪。调研中有部门反映低茬收割有标准,但无相应执法依据,个别县市部门反映没有巡查相应工作经费。二是不好管。田块成熟时间不一,许多边角余料的“插花地”难以统一管理,收割时机还看行情、看天气,收割计划性不强。外地和本地机手为提高工作效率,比价占领收割市场,不顾行业标准进行作业,留茬过高现象较为普遍。外地农机流动作业,管控难度较大。三是不善管。收割机品牌种类多,基层以年轻干部和年老群众为主,对机器性能、收割操作了解甚少,往往农机手处于优势地位,说什么就是什么。四是不真管。多地普遍采取发放宣传册、农机手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认为宣传到位了工作就到位了,后续也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来监督落实。本地收割机手都是乡里乡亲,社会关系多,基层难以动真碰硬。加之抢收抢种的时候,低茬收割的要求被摆在次要位置,落实不坚决、监管不严实。
对策建议
低茬收割能够为打捆离田、翻耕灭茬打下良好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多措并举,把低茬收割落实到位。
用好奖补政策。一是逐步增加半喂式收割机比例,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县级可对半喂式收割机进行叠加补贴,提高农机手购买的积极性,从机械收割源头打下低茬收割的基础。二是补贴农民和农机手经济成本,对落实低茬收割、整草离田等农户,免费提供油菜轮作的种子和肥料,对落实低茬收割的农机手,按田亩奖补燃油费。实践中,荆门市2023年已开展水稻低茬机收补贴试点,天门市2024年对实行水稻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的田块按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比火点大幅减少。
管好农机手。一是事前告知承诺,充分利用“大喇叭”、张贴标语、交通要道宣讲、入户宣讲、签订倡议书承诺书等形式对“低茬收割”进行宣传教育。二是事中强化监管,加强对田间地头监督巡查,掌握各村农田低茬收割标准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盯车、盯人、盯田块,督促农机手规范作业。三是事后激励惩戒,各地在作业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实施农机手信用评价、机收作业红黑榜等举措。
建好产业链。一是整合田地。大力推进农田高标整治,因地制宜实施“小田并大田”,减少“插花地”,适度推行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同时,高标准农田也为推行“巴地割”(超低茬)奠定了基础。二是整合链条。因地制宜探索将“收割、收草、存草、卖草”“一条龙”服务,降低中间各环节成本,由收草的市场主体主导收割,以卖草的稳定收益一定程度平衡弥补收割成本。
此外,通过厘清职责边界、统一思想工作、补足专业知识、压实责任链条等举措,也能推进解决不愿管、不善管、不真管等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驻鄂中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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