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菱精工”)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计划自2024年6月28日起90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不超过12,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0%),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捷登零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捷登零碳未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11月11日,持股5%以上股东捷登零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收到捷登零碳《关于不再增持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捷登零碳。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捷登零碳持有公司股票12,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捷登零碳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捷登零碳计划自2024年6月28日起90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不超过12,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0%),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捷登零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捷登零碳告知函内容,捷登零碳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增持公司股份。
捷登零碳决定不再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告知函内容如下:
“捷登零碳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2,667,300股,占华菱精工总股本的9.50%,为华菱精工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于2024年6月26日致函华菱精工《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2024年6月28日起90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增持华菱精工股份不低于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不超过12,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为:捷登零碳基于对华菱精工未来转型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详见公告2024-062)。
公告后,捷登零碳与华菱精工控股股东经多次磋商,未能就公司发展目标达成合意,2024年8月至9月期间,华菱精工控股股东黄业华提案对华菱精工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改选(详见公告2024-091、2024-097、2024-099、2024-105)。截至目前,华菱精工的三会运作及管理层主要由控股股东提名与委派。基于“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的增持目的已无法达成,市场环境发生客观变化,故捷登零碳决定不再增持华菱精工股份。”
四、其他说明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已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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