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第三次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从党的十八大起直至今天,其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2021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和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意见》。这一时期,党中央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理论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方面,进行多方面的全方位的探索并取得诸多重要成果。
在理论政策创新方面,明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明确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明确参政党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2018年3月4日,习近平用“三个新就新在”“三个有效避免”深刻阐明新型政党制度与旧式政党制度的根本区别,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他指出:“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在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建设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在实践创新方面,着力使政党协商更加规范有序,参政议政更加精准有效,民主监督开辟崭新领域。从党的十八大至2021年6月国务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发布,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等,一共有172次,其中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有37次,就国家重大问题,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商国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意见建议;受中共中央委托,从2016年起,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对口八个中西部省区,“沉下去”5年,进行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并取得成效。
这次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进一步提升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极大地推进了共产党执政能力的现代化。
(摘编自《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共产党执政研究刍议》一文,刊于《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4年第5期,作者为顾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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