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兰州市科学技术局通过强化信用管理、规范科研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等举措,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的诚信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生态,取得了显著成效。
规范科研行为
健全科研诚信体系
市科技局通过出台《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兰州市科技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要求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必须遵守科研诚信原则。同时,在科研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等过程中,对项目承担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记录审查。
在2024年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对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其申报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要求提交《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同时,启动科研经费管理“包干制”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在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市科技局实施诚信承诺制,要求相关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奖励推荐等过程中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综合信用承诺书》等文件。通过兰州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对科技项目的承办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确保科研活动的合规与诚信。一旦发现不良行为,市科技局将依法依规对失信对象实施信用惩戒,并将其信息上传至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防止不诚信行为的重复发生。
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市科技局通过兰州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并根据单位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信用管理,确保科研资金使用的规范与透明。
推动信用承诺
强化外国人才诚信管理
近年来,兰州市积极推动外国人才引进与创新创业,不断优化科研环境。市科技局出台《外国人来兰工作居留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试行)》,鼓励用人单位和外国人才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诚信意识。
外国人才在来华工作时,用人单位需提交《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并推动“不见面审批”模式的实施。对于守信主体,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于失信主体,则纳入信用记录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异常名录管理,并将失信行为提交至兰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市科技局不断提升外国人才服务,落实《外国人来兰工作居留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试行)》,有效吸引了更多外国人才来兰创新创业。
强化信用监管
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围绕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及引智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市科技局建立了信用信息归集清单,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依托省市公共信用平台,将科研主体的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诚实守信的科研氛围。
在制度建设方面,市科技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不适宜的规章制度,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人,采取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等严格措施。
接下来,市科技局将继续加大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建立并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诚信意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信用保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华静 通讯员 张挺 陈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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