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刘良伟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筛查识别难、分析监测难,相关仪器设备、耗材、标准品依赖进口等挑战,为破解难题,需要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在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主题论坛——第三届生态环保产业服务“双碳”战略院士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吴丰昌指出,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国家要求还是国际形势来看,我国新污染物治理都具有独特性、必然性和紧迫性。相比于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特别是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我国在科技支撑能力方面还存在较大短板,需要着力补齐。
加快新污染物治理势在必行,有助于提升全球环境治理话语权
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环境与健康风险十分隐蔽,即使以低剂量进入环境,也可能对生命健康、环境健康、环境安全带来长期风险和不可逆的影响。一份全球报告显示,2019年,环境污染导致约900万人过早死亡。其中,死于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案例已超过180万,并呈现逐年快速增加的趋势。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基数较大。吴丰昌认为,我国推动对相关产业新污染物的管控就是在推动这些行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是在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改善人民生活、降低人们面临的健康风险。
此外,吴丰昌认为,新污染物治理还是提升全球环境治理话语权和主动权的新起点。发达国家凭借其绿色技术优势,通过制定本国的贸易政策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相关公约中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新污染物基本都是发达国家提出的,我国缺乏相关研究,在公约谈判和履约中非常被动。开展新污染治理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主动权。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高度依赖国外数据库,法律法规亦有待完善
新污染物治理是国际上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面临诸多挑战。
吴丰昌认为,第一,在新污染物识别筛查与监测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展了长期监测与评估,而我国历次污染源普查均未涉及新污染物,存在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的问题。
第二,我国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尚不健全,距离支撑新污染物治理的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缺乏相关的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模型工具。对国外毒性数据库的高度依赖使我国未来化学品风险评估面临被“卡脖子”的风险。同时,我国缺少本土化物种的毒性数据、本国人群的暴露特征参数等。
第三,在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欧盟、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数万种化学物质进行了登记,但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目前已在推动后续法律法规的监管。
第四,传统污染物治理主要是达标管理,而新污染物治理和管理必须实行全生命周期风险阻控。传统污染物的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不能完全适用于新污染物,所以必须开展新污染物替代、削减与治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但目前对此缺乏深入的研究。
他告诉记者:“我们不能完全按照现在PM2.5或者水环境中COD、总氮、总磷等常规污染物的治理方式进行。新污染物不可能完全靠标准来管,而是更强调全生命周期的治理和管理理念,更注重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应聚焦重点加大科研支撑力度,打破国外垄断
截至2023年5月,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吴丰昌告诉记者:“预计未来总投资巨大。所以,亟须发挥科技创新‘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凝聚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尽快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风险管控和产业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开拓性和实用性研究,形成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和储备性系统科研成果,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水平和能力,为科学防控和精准治污提供支撑,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基础。
他认为,未来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专项应聚焦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储备方面,通过5年—10年的努力,形成对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相关重点科技专项将在有限时间实现有限目标,研究对象上聚焦国际公约中重点关注的五大类新污染物,研究区域上选择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河口、重点海湾、重点海水养殖区。涉及行业主要包括石化、橡胶、树脂、涂料、印染、原料药、污水处理厂等,从中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一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与治理工程试点示范。
他说: “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浓度很低,筛查识别、分析监测难。全氟化合物等典型新污染物监测必需的质谱联用仪器等几乎被一些国际大型仪器公司垄断,甚至各种配件、标准样品等也依赖进口,亟须通过科技专项的持续投入,实现监测设备、治理装备的国产化。这种能力的提升也是核心研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制造业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新的产业增长点。”
此外,我国亟须开展新污染物的危害效应与风险评估,构建我国新污染物风险防控新思路和新模式。在协同治理与绿色替代方面,须建立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风险阻控技术体系,形成基于绿色替代、低碳削减与协同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途径,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及装备。此外,需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济效益可行的标杆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形成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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