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明确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公司治理机制空转等问题。
11月11日,4家A股公司同时停牌,“存在资金占用问题”是导火索。银柿财经统计发现,今年以来有12家上市公司曾因资金占用问题被证监局责令整改。
这些上市公司中,ST旭电(000413.SZ)、*ST华铁(000976.SZ)等多家上市公司因股价连续低迷或市值不足,已触发退市机制,面临摘牌风险。而ST旭蓝、ST中利等公司则因未能按期清偿被占用资金,被责令停牌,有的公司已经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并非所有公司都“坐以待毙”。ST浩源(002700.SZ)、ST三圣(002742.SZ)、ST中泰(002092.SZ)已经积极响应监管要求,迅速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
接下来,哪些公司能够化险为夷,各家公司又将何去何从,值得投资者关注。
有公司走入退市、停牌、风险警示的地步
*ST红阳(000525.SZ)、*ST中利(002309.SZ)、ST摩登(002656.SZ)、*ST信通(600289.SH)4家公司11月10日晚间相继披露停牌公告,因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大额资金且已被证监局责令整改,责令改正期限将于11月10日届满,因公司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公司股票将于11月11日起被交易所实施停牌。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因资金占用被责令整改。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ST浩源、*ST信通、ST三圣、ST摩登、ST旭电、ST旭蓝(000040.SZ)、ST中泰、*ST华铁、ST长康(002435.SZ)、*ST中利、*ST深天(000023)、*ST红阳,因资金占用等问题,收到辖区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截至目前,银柿财经统计,上述公司中,3家公司发布了停牌的公告,4家公司发布了摘牌的公告,2家公司发布退市风险警示,3家已经完成整改。
其中,ST旭电、*ST华铁、ST长康、*ST深天已经发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ST旭电、*ST华铁、ST长康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ST深天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4只股票摘牌时间分别为10月11日、8月27日、8月15日、9月2日。
在发布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中,ST旭蓝10月29日公告显示,公司于7月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决定书,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ST旭蓝称,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样原因的还有*ST中利,公司11月7日公告,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元(含违规担保1.12亿元)被占用资金。截至公告日,该事项尚在整改中,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将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此外,与ST旭蓝一起因资金占用被11月11日起停牌的,还有*ST信通、ST摩登、*ST红阳。
上述发布停牌的公司都于5月10日收到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比如,*ST信通公告显示,公司于5月1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5.34亿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4年11月10日)届满前未完成改正。
另外,ST摩登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亿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ST红阳虽已停牌,但公司公告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亿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全面解决资金占用。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因重整后续程序性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完成。
有的公司已经化险为夷
与此同时,3家公司已经安然度过难关,转危为安。目前,ST浩源、ST三圣、ST中泰已经完成关于资金占用的整改。公告显示,截至4月30日,ST浩源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13亿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9%。截至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审计说明,公司已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
ST三圣公告显示,截至4月30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ST中泰是2024年以来因资金占用等问题,最早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公司3月23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累计发生21.54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2022年累计发生55.64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2023年累计发生6.99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泰化学资金。7月1日,ST中泰公告,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
早在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及,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公司治理机制空转等问题。此后的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上述《意见》答记者问时披露,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今年以来已依法将40余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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