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及物业价格收费行政指导会。市局二级调研员崔星梅出席会议并讲话。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负责人,8家规模较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物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省、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及物业价格收费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了行政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参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及物业企业代表发放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收费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科达自控、盛世明华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企业,以及晋美万联、天力物业等大型物业企业代表,就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服务收费价费分离执行情况、物业收费及代收费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汇报发言,并现场签订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及物业企业经营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要明码标价,合规经营。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加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各经营单位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二要价费分离,履行责任。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力度,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和服务收费价费分离工作。按照市发改委规定的时间节点,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各经营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市场环境,推动降低群众的充电负担。三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出现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服务价格;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各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及物业价格收费工作是老百姓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环节,对于消除电动车入户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行动上的自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各县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贯,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头部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运营和大型物业企业要率先垂范,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头部企业的先锋带头作用和头雁效应,由点及面,全力确保2025年1月1日前全市充电运营服务企业全面实现价费分离。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物业价格收费监督管理,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秩序,促进太原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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