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石家庄日报
2021 年 1 月份,李某投保了某公司一份意外险,意外身故保额为 10 万元。2021 年 9 月,公司接到事故报案,称李某因意外摔倒导致脑出血死亡。经公司调查,被保险人李某死亡当天即被火化。经调查,120 急诊病历记载,主诉神志不清 1.5 小时。被保险人家属无法进一步提供李某属于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于是公司作出拒赔处理决定。后客户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小贴士:
意外险对理赔调查的时效性要求较高,需要保险公司在较短时间内介入调查事故真相,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温馨提示:
富德生命人寿报案途径包括:95535 或 4008200035 热线电话报案、官网报案、公众号报案、公司柜面报案。(文/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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