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3人快递中转站拍面单每条2.5元卖出#,最高获刑3年】11月11日,江苏高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李先生是位网店店主,日常在网络平台上售卖农副产品,寄快递是他的日常。2022年4月,李先生接到一自称某快递公司客服的电话,称李先生所寄的货物属于违禁品,并准确报出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随后,李先生又陆续接到各种电信诈骗骚扰电话,对方都报出了他的个人信息。报警后,警方锁定了身在外地的嫌疑人吴某,经讯问,吴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吴某与杨某、王某合作,杨某、王某在快递公司中转站拍摄快递面单,以每张2.5元至3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吴某,吴某再转卖给其他需要个人信息的买家,形成了一条买卖快递信息的产业链。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杨某、王某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杨某、王某系共同犯罪。遂以被告人吴某、杨某、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十万至二万二千元不等罚金。@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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