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融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大通县支公司的批复

青海金融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大通县支公司的批复
2024年11月11日 13:2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青金复〔2024〕107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关于大通县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大通县支公司的请示》(青海阳光产险〔2024〕131号)及相关补正、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营销服务部改建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县支公司,营业场所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八一路292-6-6号。

二、该分支机构改建后经营区域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决定。

三、该分支机构改建后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的业务。

四、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青海金融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青海金融监管局

2024年11月4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青海省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1-18 联芸科技 688449 --
  • 11-15 红四方 603395 --
  • 11-08 万源通 920060 11.16
  • 11-08 壹连科技 301631 72.99
  • 11-08 金天钛业 688750 7.16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