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胡引凤 池韦婕 赵宁宇 王雯
浙江省嘉善县近日印发《嘉善县“双示范”建设生态环境准入“集成”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缩短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优化和加强环评服务保障管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嘉善县持续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问题。
“比如降级环评报告格式要求不统一,承诺制审批、‘两证联办’等举措未形成成熟统一的办理模板等问题,影响了改革红利的释放。”嘉善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结合嘉善实际工作,推出四大方面17项改革举措,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助力“两个先行”,为县域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范例。
在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方面,《方案》提出,将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明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开发区(园区)、小微企业园、创业创新园或特色小镇可同等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更新全县统一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明确登记表简化为“一张表”,大幅缩短环评编制和办理时间。
《方案》还提出,实施项目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制度。紧密结合嘉善“双示范”建设实际需要,实行差别化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不大,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13个类别实行豁免环评管理。对20个行业的41个项目类别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并提供办理方式和材料样板。另外,明确了“打捆”环评、“绿岛”设施环评的管理要求和环保责任。
《方案》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构建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探索涵盖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生态环保设施及对策措施、污染物排放量等内容的重点执法清单,确保生态环境准入“集成”改革事项“放得开”“管得住”。
此外,《方案》强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选址、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探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两证联办”,建设单位可在开工前同步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事项,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协同落实降碳目标,推进能评和环评“双评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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