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8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近日,海口金地自在城小区业主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上遇到了波折。
金地自在城和永和花园分别为同一项目地块的二期和一期。“此前,永和花园建好后,其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得到了镇政府的同意,相关投票流程也已按部就班地推进,投票结果已汇集至镇政府。但当二期金地自在城准备申请成立业委会时,却被告知因属于同个项目,不能分开成立业委会,此前一期的申请手续也因此暂停。”小区业主乔女士说。
11月8日,记者前往该小区发现,金地自在城分为丁香苑、蝶兰苑、蔷薇苑,而永和花园则单独叫做凤凰苑。两小区之间有市政道路相隔且被围墙分开围起,并没有在同一个小区围墙内。
“两个小区虽说是一期和二期,但情况差别很大,一期永和花园是经济适用房,二期金地自在城则是商品房,物业费标准不一样、公共收益分配也不同。”另一位业主舒先生介绍,两个小区分开管理更方便、更科学,二期的公共设施按照合同内容能与一期共享,这和成立业委会不冲突。“之前一期单独成立业委会时镇政府都同意了,等于是承认可以分开成立的,现在却又说不行,说分开成立得全体业主投票,那么之后成立业委会还得再投一次,两个小区业主总共有6000多户,收集一次投票就很困难了,更不要说两次,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舒先生说。
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采访到了海口秀英区长流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李德军。李德军向记者介绍,这两个小区的问题可以说是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名字有区别,但是房产证上都写着永和花园,而金地自在城仅是当时开发商为吸引眼球而表面改的名字。
李德军表示,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规划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权属范围、自然界限、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布局等因素确定。可以确定两个小区属于同个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第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所以,按照规定两个小区应当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不过,根据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的答复意见书,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条规,小区若要成立多个业委会分开管理,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无法仅通过几个业主代表意见就给予申请通过,这是为了充分尊重全体业主的意愿,虽然程序上可能麻烦了些,但这是为了整个小区长远发展考虑。”李德军说。
而关于业主提到的之前项目一期业主为何可以申请成立业委会,则是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六条,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当时项目一期已入住,具备申请成立业委会条件,二期还未入住,所以才允许他们先进行申请。”李德军解释道,镇政府是支持并希望业主能顺利成立业委会的,但是也要按照规定来推进。李德军表示,他了解该小区户数多投票困难的问题,希望未来相关部门能出台更多指导规则解决这些问题。
海口市业委会协会专家也对此事也表达了看法。“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两个小区确实存在诸多不同之处。永和花园作为经济适用房小区,在物业费、公共收益等方面和商品房为主的金地自在城有明显差异。而且它们相对独立,有各自的管理特点,分开管理可能确实更加合适。”该专家表示,在双方小区业主都有意愿单独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镇政府以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为由进行限制,在小区户数如此庞大的情况下,让业主们先后投两次票,确实有些不太便利。
“其实一期、二期直接分开申请成立业委会,投这一次票如果能够达到票数,也能表明两个小区有分开管理的意愿,投两次票反而有些重复,浪费时间和精力。”该专家说,目前海口有许多类似的小区,都成功分开成立业委会进行管理,管理得也不错,可以借鉴这些成功的案例来解决该小区的问题。不过也得承认相关规范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繁琐的地方,所以从规范条文本身来讲,镇政府的说法和做法也并没有问题。
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当中,业主们急切盼望能有一个既符合规定又能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的妥善解决方案。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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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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