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健委与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指导意见》,对全市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承保范围包括户籍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由市区财政按照比例分担,每户补贴40元。户籍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或居住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且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的一孩、两孩、三孩家庭,自费支付保费。明确了第一被保险人子女、第二被保险人父母或监护人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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