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组织主城四区公安分局,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犬只登记、年审,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将不文明养犬行为巡查与日常巡逻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见警率,引导群众合法文明养犬,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大家出门遛狗时一定要牵好绳……”“喜欢养犬的人,一定要办理养犬登记证,并按时进行年审。”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上,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盐场路派出所联合城关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民辅警们一边散发宣传资料,一边叮嘱过往市民文明养犬。据了解,今年以来,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安宁分局、西固分局,与犬业协会、街道、社区及小区,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向群众普及犬只管理及文明养犬知识,规范公民养犬行为,提高文明养犬的自律意识,大力营造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自今年年初至今,共发放宣传资料4426份、悬挂横幅15条、张贴宣传海报385份,接听、答复群众咨询电话285人(次)。
“黄河风情线上有人未牵绳在遛狗……”接到指令后,正在附近巡逻的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第三治安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劝导当事人将犬只抱离。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我市规范养犬管理的执法依据,对不文明养犬、流浪犬的整治、吠叫扰民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利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监控巡查四城区不文明养犬和遛犬行为,发现黄河风情线遛犬445起,未牵绳687起。与此同时,按照《兰州市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相关成员单位均能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不定期、多频次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截至9月底,先后在各项整治行动中出动警力8826人(次),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323起,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
“家中的爱犬如果没有办证,请携带相关手续前来办证。”在红星美凯龙广场,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高新开发区派出所在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时,在现场设置专门的犬只办证服务台,民辅警们耐心地提醒过往的市民。辖区一宠物医院现场向辖区群众提供办证、体检,电子芯片植入、疫苗接种等相关业务。据了解,为提高犬主主动办证、年审的意识和自觉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市犬主发送年审通知,各宠物医院积极配合,通过各自微信群、短信和电话联系等方式,直接联系犬主按时年审。今年年初至今,全市共办理养犬登记证1170个,年审2336个,向主城四区犬主发送年审通知短信4051条。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大对不文明养犬现象进行整治的同时,为防止犬管工作出现“一阵风”问题和回潮反复,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主城四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黄河风情线沿线、城乡接合部及市民举报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巡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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