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11月1日起,六大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广东地区落地情况如何?据广东中行最新消息,首日上午,该行已受理上万笔客户调整申请,超8成已审批并完成调整。其中,大部分申请主要集中在重定价周期的调整上。
据悉,当前广东中行已正式启动个人住房贷款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调整服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
为确保本次调整服务的顺利实施,中国银行提前筹备搭建信息系统,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实现7×24小时线上便捷申请。同时,该行充分调动全行人员资源力量,加快系统后台审批。
值得留意的是,按照各家银行当前的规则,存量房贷客户可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这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重定价。但有银行已经明确表示,每笔房贷在贷款结清前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不得进行多次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重定价周期是越短越合适吗?有银行人士回应称,重定价周期不一定越短越合适,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房贷客户可更快执行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同样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因此,上述银行人士建议,贷款结清前只能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调整后无法撤销,所以建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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