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7月11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因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将根据《业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271,13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领亿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领亿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1.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报备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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