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在通知李小婉开庭时,法官魏若男了解到,这名19岁的女孩即将参加高考,魏若男心中一震,“原来是一名高三学生”。魏若男告诉小李,开庭是7月初,和高考时间不冲突,希望她专心备考。
挂了电话,魏若男马上翻看手中的案卷,发现起诉李小婉的是一家MCN机构,即网红孵化传媒公司。除了李小婉,这家公司还起诉了另外8名20岁左右的女孩,诉求都是索赔数十万元的违约金,这一下子引起了魏若男的警觉。
随着案件的审理,一个针对在校学生、隐藏在“兼职网红”背后的“天价陷阱”逐渐浮出水面。
诱惑:“万一真的成功了呢?”
李小婉家住广西,和众多年轻女孩一样,刷短视频、拍短视频是李小婉日常娱乐方式之一。手机里精彩绚丽的世界及青春活力的自己,与她的现实生活截然不同——父亲赌博家暴,父母离婚,她和母亲相依度日。
生长在不幸福的单亲家庭,李小婉的青春期过得并不开心,加之学业压力,她患上了抑郁症,因此还耽误了一年时间,导致她比同龄人晚一年高考。
高三下学期,一条私信打破了李小婉平静的生活。“我们这边主要做美妆达人,要签约孵化在校学生做素人网红,看了你的视频风格,很合适。”2023年10月的一天,一家北京的传媒公司给李小婉的短视频账号发来邀请。
将信将疑的李小婉加了对方的微信后询问道,“我还是学生,不了解这一行,具体是做什么的呢?”
“就是带货,接广告,把一个账号做起来。”传媒公司一位名叫高阳的负责人轻描淡写地表示,“内容、拍摄、剪辑、运营、策划,还有艺人包装、管理、培训、出访,我们全包落地,签约主播直接上手干就行了,不需要你出任何费用。”
高阳还特别强调,公司在北京,做事肯定正规。“我们这边不会跟你去签什么劳务合同,只有一个合作协议,说白了,就是合作关系。”
李小婉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心却动了。“网红”“带货”“成名”“艺人”……这些词都曾出现在李小婉的想象中,“万一真的成功了呢?”
反复沟通中,高阳把这份“网红兼职”描述得既简单又轻松,面对李小婉“还在读书不方便直播”的顾虑,高阳表示,“不需要直播,我们就是拍短视频、挂橱窗,并且账号都搭建好了,喜欢就做,不喜欢就把账号归还公司。”
让李小婉卸下最后防备的是高阳的这句话:“只剩三个名额了,下个月就直接启动。”
陷阱:“好的,收到”
和李小婉的遭遇一样,家在安徽的女孩郭必瑜也有着对“网红”“明星”的憧憬,去年10月,正读大二的她也收到了这家传媒公司的私信。几番交流下来,郭必瑜沦陷在了对方编织的美好未来中。
接下来便是签约。高阳通过微信给郭必瑜发来合作协议,并说,“这就是一个模板,你不用细扒拉,就按照我和你说好的约定即可。”
回过头看,当时的郭必瑜并没有意识到签约合同的法律严肃性,对合同中对自己职责的约束、违约的代价等条款,尤其是“每月直播不少于24日,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3个小时”的约定,她都没有细究。2023年10月底,双方在线上签署了《平台公司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建立了“一对一运营服务群”,除了郭必瑜,其他三人均为传媒公司的服务指导、运营等人员。签约后的培训,仅有传媒公司发到微信群里的几份PDF文档文件。
如果说传媒公司的培训有些敷衍,那么在11月上旬策划的3次拍摄则更为简陋。
因为不在一个城市,传媒公司为郭必瑜预约了当地一名摄影师,但整个拍摄过程让她大跌眼镜:服化道具自己准备,拍摄环境为免费公园,摄影师为兼职的大学生,没有专业指导,全程仅一小时,草草了事。
让郭必瑜不解的是,每次拍摄完,传媒公司的员工总会在微信群里发“账单”,即转账截图:“这是这个月的拍摄与服务,包含场地费用、拍摄人员费用、灯光交通食宿费、器材设备费,后期制作费等,公司已经付款,共29800元,请确认一下。”
此外,传媒公司的员工还发过购买抖音账号的费用4万元、抖音“DOU+”引流费用7000元等。郭必瑜每每问,“这个给我干啥?”对方就说,“您只需确认收到即可。”
心想反正不需要自己掏钱,郭必瑜便在微信群里回复:“好的,收到。”
变脸:解约?交巨额违约金
2023年12月初,仅一个多月后,李小婉、郭必瑜与传媒公司的“合作”便出现了裂痕。原因是传媒公司要求她们直播,目的是活跃账号。
这个要求明显与高阳之前“不直播”的承诺相悖,貌似能预见李小婉、郭必瑜的不满与抵触,这名员工立即发来了《催告函》,“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您组建一支专业团队开展工作,并为您购买账号及提供扶持,目前您拒绝配合直播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如您执意不履约定,我公司保留对您违约行为追责之权利。”
李小婉、郭必瑜分别提出了解约要求,殊不知,签约容易解约难。提出解约当月,两人就被传媒公司诉至法院,等待她们的是一场“天价官司”。
“除了李小婉、郭必瑜,这家传媒公司以相同诉由起诉的女孩还有7名,来自山东、河南等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魏若男告诉记者,“网红”和MCN机构打官司在其日常审判工作中较为常见,但像李小婉、郭必瑜这类案件,却是她第一次碰到,“都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女大学生为主,都面临巨额违约索赔。”
以郭必瑜案为例,传媒公司索要经济损失9万多元、违约金18万多元,还有律师及诉讼费,共计28万多元,这对于一个没有工作收入的大学生而言,无疑是“天价”。而对于李小婉,20多万元的违约金足以压垮她本就脆弱的家庭。
发现上述诸多异常后,魏若男立即对这家传媒公司做了一番调查,其“短期内签约后诉至法院”的套路昭然若揭:2023年8月在北京成立,全国“广撒网”寻找目标,10月与多名学生签约,11月要求签约主播在群聊中确认各项高额费用,12月即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各项费用。
更让人背后发凉的是,2024年2月,该传媒公司的负责人高阳和另一名股东,在山东又成立了一家开展相同业务的MCN机构。
审理:这家公司在给学生“设套”
今年7月初,李小婉等9人的案件相继在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
“小姑娘没啥钱,自己拖着个大行李箱,坐了一晚上的绿皮火车,上午赶到北京,下午来法院开庭。”魏若男回忆见到李小婉的场景时说,“庭上,女孩情绪数度失控,泪流不止。”
李小婉还向法庭提交了自己患抑郁症的诊断书,以及一封她母亲的亲笔书信。信中,这位母亲谈及家庭的不幸和被家庭连累的女儿,希望法庭考虑孩子年纪尚小,公平断案。
经庭审询问,传媒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公司旗下存在正常孵化、账号正常运营的主播。
此外,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传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签约主播进行所谓“全方位”的培训和孵化,而是仅在微信群中发送几份PDF文档;签订合同前的沟通中,传媒公司多次承诺对方无需直播,账号喜欢就做,不做就还给公司,现在却主张对方拒绝直播、主动提出解约是违约行为,并索赔违约金,没有依据。
对于传媒公司主张投入的大量资金,李小婉反驳道,“他们请的摄影师每小时收费才45元,买的抖音账号的粉丝才143个。”
法院审理认为,传媒公司拍摄费用、购买抖音账号费用,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购买抖音“DOU+”服务的费用,无法证明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主播的账号引流。
“很明显,该公司是给签约风险意识淡薄、受利益甚至成名诱惑的在校学生设下圈套,并将其视作‘割韭菜’的工具。”魏若男说,该传媒公司看到庭审情况,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后,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准许其撤诉。
至今魏若男还记得李小婉开完庭后,怯生生地问,“这个官司会影响我以后高考吗?”魏若男告诉她不受影响,同时也遗憾地得知,李小婉因为受这个案件的困扰,已经错过了2024年的高考。
目前,法院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提醒:理性看待直播网红行业
如今,不少年轻人怀揣着“一夜暴富”“一夜爆红”的梦想,想踏入光鲜亮丽的“网红圈”。魏若男说,对于想要从事主播行业的年轻群体,要理性辨别MCN公司的专业与能力,衡量自己的时间精力以及合同约定,签署合同前要征求身边师长亲友的意见,不可单单听信MCN公司的口头承诺或抱有侥幸心理,最终使自己背负上沉重的违约金,影响自己的未来。
如果决定要与MCN公司进行签约,应当对MCN公司进行详细透彻的了解,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状态以及旗下其他主播的状态进行询问与查询。签署协议时也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注意赏罚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疑问应及时询问,发现合同漏洞应追问,注意保留证据。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北京晚报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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