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6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斌先生、孔庆昆先生、肖震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斌先生、孔庆昆先生、肖震波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39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彭斌先生、孔庆昆先生、肖震波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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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39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相关股东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拟减持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6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47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66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回购价格为14.96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636.80万元。
●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手续。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692,249,559股减少至691,823,893股,注册资本由692,249,559元人民币减少至691,823,893元人民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临016)。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3、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7月19日,公司发布《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授予日确定的激励对象为20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万股。但此后在缴款认购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其限制性股票的50%,上述4名激励对象共放弃认购股份为6.44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人数由204人变更为203人,实际授予数量由685.00万股变更为678.56万。
7、2023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685,464,000股增加至692,249,559股。
8、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此外,公司监事会亦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9、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根据《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65股。
2、根据《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2、激励对象发生降职且降职后不属于符合本激励计划条件的公司中层以上业务骨干人员的,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225股。
3、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除激励对象因违法违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被考评为“不达标”,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外,其他情况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鉴于1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其个人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390股,24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其个人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0,486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25,666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B股股份5,794,500股后的686,455,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422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1=P0-V=15.24-0.5042206=14.74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1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1仍须为正数。
2、根据本公告“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内容”之“(一)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25,666股回购价格需以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
P2=P1×(1+n÷360×i)=14.74×(1+368÷360×1.50%)=14.96元
其中:P2为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调整回购价格,P1为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调整回购价,n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i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15.24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总价款约为636.80万元,即回购总股份数×回购价格,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4)第000031号《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2,249,559股变更为691,823,893股,注册资本由692,249,559元减少为691,823,89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92,249,559股变更为691,823,89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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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92,249,559股变更为691,823,89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692,249,559元减少为691,823,893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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