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013)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5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023、2023-025)
2023年5月22日和5月25日,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3年5月22日和5月25日,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为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2024年4月8日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公司三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专业条款第五条项下利率条款:“执行固定利率,借款年化利率为3.65%,按照执行借款年利率的基础上加0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执行借款年利率为3.65%,即按照2023年0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一年/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基础上加/个基点或减/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 变更为:“自2024年4月12日起,借款年化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调整当日一年期 LPR 执行,按年调整,调整日为次年1月1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分别向资产公司、物业公司和会展公司就上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40万元、1920万元和950万元。
二、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融资不超过3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贯金和府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期限三年,利率为五年期LPR+10BP(浮动利率)的贷款用于贯金和府一期开发建设。(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贯金和府一期开发贷款合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光大银行借款合同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光大银行借款展期合同利率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借款展期合同利率调整周期由“贷款起息日每满1年为周期进行浮动”变更为“实时随LPR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4月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变更协议》。7月26日,公司已提前归还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上述借款合同余额全部本息。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融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6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确定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2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20、2024-040)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毕。
四、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7月10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8、2024-039、2024-042)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相关工作正常推进中。
五、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9月5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9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陈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9月5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79亿元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对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的支付,并于兑付当日摘牌。(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七、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上述全资子公司会展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会展公司提供担保事宜于9月5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2024-06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分别向资产公司、物业公司和会展公司就上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600万元、600万元和1000万元。
八、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星河one项目的总包单位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对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星河one项目所有债权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利息、违约金、保证金等所有款项)转让给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上述债权后,于2020年11月30日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167.6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5万元(暂定),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1,0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万元(暂定)(该案件涉案金额未达到深交所单独披露标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1年2月25日,捷兴公司对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仲裁反请求申请书》。2024年5月15日,捷兴公司收到《裁决书》。捷兴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上述《裁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4日裁定驳回捷兴公司的申请。双方根据《裁决书》达成《付款协议》,捷兴公司应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等共计3875.03万元。本报告期内,双方签订《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协议支付3525.03万元,未支付350万元。捷兴公司已根据裁决结果调减工程成本206.08万元,确认工程延期损失1104.02万元、资金占用费553.96万元,工程造价鉴定费、仲裁费等合计140.59万元,没收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133.6万元。
九、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3亿元(债券简称:21重庆渝开MTN001,债券代码:102101786.IB)设有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即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内,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000万元,回售本金兑付金额2,000万元,未回售部分票面利率3.00%,剩余计息期限为2024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3日,未回售总金额3.1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8月22日、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50、2024-051、2024-059)
截至本报告期末,回售的2,000万元已完成转售,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数量仍为3.3亿元。
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4、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6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4年9月30日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2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通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开发产品存在减值,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28万元,主要由开发产品中各项目车位及商业减值构成。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7,10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76%。
六、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7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27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并将物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程序和手续。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11月30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25楼
4、法定代表人:左惠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玩具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6,245,528.82元,总负债47,563,945.65元,所有者权益28,681,583.17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8,871,086.61元,利润总额2,981,873.9元,净利润2,529,356.36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0,356,825.64元,总负债57,434,903.27元,所有者权益32,921,922.37元,2024年1至9月营业收48,317,920.47元,利润总额4,941,341.14元,净利润4,240,339.2元。
9、物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02月16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25楼2501
4、法定代表人:左惠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及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应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在未取得许可前提不得从事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503,777.44元,总负债81,663,461.41元,所有者权益41,840,316.03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995,474.11元,利润总额3,050,055.01元,净利润2,262,947.49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16,324,563.40元,总负债72,994,049.02元,所有者权益43,330,514.38元,2024年1至9月营业收入11,177,088.96元,利润总额2,200,559.55元,净利润1,490,198.35元。
9、资产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物业公司吸收合并资产公司,吸收合并后物业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500万元(即合并前双方的注册资本之和)。
2、吸收合并后,资产公司解散并注销,其所有资产、权益、业务、人员及权利义务,均由物业公司无条件承受,原资产公司的所有债务由物业公司承担,债权由物业公司享有。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3、物业公司设立资产运营分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资产公司原业务整体交由资产运营分公司经营。将资产公司员工整体平移至物业公司资产分公司,员工与资产运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且有助于提高物业公司市场竞争力。
物业公司和资产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提前偿债的可能,对公司有2240万元资金支付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预期稳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7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会师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续聘康华会师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康华会师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700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康华会师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康华会师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康华会师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康华会师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本期收费与上期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康华会师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最终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规范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康华会师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康华会师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康华会师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康华会师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6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包括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在内的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文件进行调整、修订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鉴于公司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重新出具了可研报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拟募投项目根据市场情况修改了经济效益测算等相关内容,不涉及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安排,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议案6、7、8、9、10、11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议案7、8、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4年10月27日,会议在公司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崔恒忠先生和陈定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0万元,内控审计费18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将物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程序和手续。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七、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需回避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股数的5%(含)且不超过实际发行数量的30%(含),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重庆城投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报价,则重庆城投不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重庆城投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普通住宅项目,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达到预售条件并进行预售。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3)。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4)。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5)。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4-06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全体监事。2024年10月27日,会议在投资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五、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股数的5%(含)且不超过实际发行数量的30%(含),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除重庆城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重庆城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重庆城投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报价,则重庆城投不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重庆城投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普通住宅项目,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达到预售条件并进行预售。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3)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4)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5)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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