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2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给予天心种业种猪补助的通知》(湘农函〔2023〕126号),公司判断属于种猪商品对价,将上述11,000万元计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2024年,公司经深入分析后,认为该笔款项符合无偿性和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应作为政府补助,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同时,由于该项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将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即调减2024年1-9月收入11,000.00万元,同时调增其他收益11,000.00万元。公司认为,前述差错对本期资产负债、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无影响,调减的收入占2023年度收入及本报告期收入比重均较小,不会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
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经公司自查发现,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存在超额使用铺底流动资金的情形,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已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将超额使用部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做好明细管理,进一步健全统一的逐级审批机制和管理流程,压实责任,并已通过组织培训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万其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万其见、朱永胜、刘海生、祝慧均回避了表决。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军粮放心粮油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军粮放心粮油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集团”)为粮食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军粮放心粮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原生国际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原生国际为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粮油集团为新五丰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原生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金健进出口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金健进出口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全资子公司,
粮食集团持有金健米业21.34%的股权,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健进出口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乡村种植与新五丰的关联关系
乡村种植为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村产业发展”)全资子公司,新五丰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持有乡村产业发展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乡村种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结合其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履约安排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2年签署了签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4年签署新五丰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3:签署海星股份、杭氧股份、西子洁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将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生猪生产量310.73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303.72万头,以肉品销售7.01万头。生猪销售量303.72万头,全部为自有活猪销售。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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