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北京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会同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北京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实际,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从健全多层次机构组织体系、优化重点领域产品服务、强化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政策保障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指导意见》鼓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在普惠信贷领域开展错位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主动承担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责任使命,丰富产品供给,改善投保理赔服务,推动普惠保险发展。持续优化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的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
《指导意见》推动银行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款模式,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丰富完善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探索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强化普惠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
《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风险保障需求,开发专属保险产品,设计专属保险方案。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步拓宽大宗农产品保险等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探索覆盖老年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等重点人群的保险产品设计。
增强普惠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指导意见》督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规范普惠信贷管理,督导银行加强贷款“三查”,强化对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建立健全贷后资金用途监控排查机制,严禁套取、挪用贷款资金。指导各金融机构强化普惠金融部门牵头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保障和机制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定期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普惠领域的资源倾斜。落实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政策,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统筹建设市级融信平台,优化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助力金融机构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
截至三季度末北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500余亿元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持续推动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500余亿元,保持较高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有贷户数超100万户,有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长期位居全国较低水平;首贷、续贷、信用贷等业务较快增长,有效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农经营主体等群体融资需求;普惠保险产品配置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改革持续推进,保险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将持续推动健全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强化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完善融资增信、信息共享等配套建设,推动建立既“普”又“惠”的首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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